qq318615988
  • 匿名
收藏 | 举报 2024-11-22 13:34   关注:977   回答:2

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五章 物业的移交和接管

已解决 悬赏分:30 - 解决时间 2017-11-08 08:47
  • 匿名
  支持(11)  |   反对(2)  |   举报 2024-11-22 13:34
受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除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外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列材料:()规划、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业主名册;(五)物业服务所必需其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述材料物业服务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或者业主委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应新届业主委员行使职权同其使用、保管所文书、财物、印章移交新届业主委员并做其交接工作按移交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所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其移交;拒移交新届业主委员请求辖区内公安机关协助移交业主委员委员资格终止应自终止起三内其使用、保管文书、印章及其属于全体业主所财物移交业主委员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非业主使用需要尚未售停车位、车库业主、非业主使用需要承租建设单位应租仍空余临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单位、;承租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道路停车位尚空余物业管理区域内新辟规划外停车位停车位足确需利用业主共道路或者其公共场作停车位应经业主(代表)或者业主委员决定并依办理消防等相关手续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影响道路通行、阻碍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或者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任何单位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绿或者占用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确需临占用、挖掘应采取措施保障安全并及恢复原状造损失应依赔偿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占用、挖掘应征业主委员、物业服务企业利害关系同意并依办理相关手续;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占用、挖掘应征利害关系业主委员同意事先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依办理相关手续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线电视等单位维修、养护、改建、扩建等需要临占用、挖掘应事先告知业主委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依办理相关手续 业主、非业主使用违反律、规及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住宅改变经营性用房业主、非业主使用住宅改变经营性用房除遵守律、规及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外应首先经利害关系业主书面同意并依办理相关手续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列行:()车库用于居住、产经营;(二)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十二平米租住宅;(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私搭乱建;(四)侵占绿、毁坏绿化;(五)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毒害物质或者发超标准噪声振;(六)擅自摆摊设点序停放车辆;(七)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树木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八)消防通道设置路障损坏或者挪用消防设施;(九)违反律、规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规定饲养物;(十)律、规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其行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反前款规定行应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拒改应及告知业主委员关行政管理部门 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进行物业装饰装修应遵守律、规遵守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律、规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规定装饰装修行应劝阻、制止并及报告关行政管理部门依处理 业主转让物业应按照合同约定交清物业服务费用其共部享共共同管理权利义务并转让业主转让或者租物业应临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内容告知受让或者承租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起十五内物业转让或者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物业服务企业承租应遵守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 房屋维修责任按照列规定划:()业主专部由业主自行维修;毗连部位由相邻业主共同维修(二)单幢房屋整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由该幢房屋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三)单幢房屋两或者两单元单元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由单元内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涉及两或者两单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由两或者两单元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四)单幢房屋屋顶维修由屋顶庇护范围业主按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五)单幢房屋屋顶(包括屋面周边围护)各层共用由屋顶庇护范围各层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若干层(户)使用由使用层(户)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六)住宅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属于损坏由损坏者负责修复;造损失应赔偿 建设单位应按照家规定保修期限保修范围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业主、业主(代表)、业主委员其负维护责任物业应按照关规定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及住宅养护标准定期维修养护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定期维修养护物业现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合权益责任应及维修养护;责任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经业主委员同意或者按照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费用由责任承担业主、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关业主非业主使用应予配合 物业管理实行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业主应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挪作用业主凭本效身份证件查询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及账面余额情况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办由市民政府另行制定图" class="ikqb_img_alink">
  • 匿名
举报 2024-11-22 13:34
受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除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外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列材料:()规划、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维护清洗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业主名册;(五)物业服务所必需其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述材料物业服务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或者业主委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应新届业主委员行使职权同其使用、保管所文书、财物、印章移交新届业主委员并做其交接工作按移交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所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其移交;拒移交新届业主委员请求辖区内公安机关协助移交业主委员委员资格终止应自终止起三内其使用、保管文书、印章及其属于全体业主所财物移交业主委员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非业主使用需要尚未售停车位、车库业主、非业主使用需要承租建设单位应租仍空余临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单位、;承租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道路停车位尚空余物业管理区域内新辟规划外停车位停车位足确需利用业主共道路或者其公共场作停车位应经业主(代表)或者业主委员决定并依办理消防等相关手续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影响道路通行、阻碍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或者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任何单位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绿或者占用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确需临占用、挖掘应采取措施保障安全并及恢复原状造损失应依赔偿报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占用、挖掘应征业主委员、物业服务企业利害关系同意并依办理相关手续;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占用、挖掘应征利害关系业主委员同意事先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依办理相关手续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线电视等单位报修、养护、改建、扩建等需要临占用、挖掘应事先告知业主委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依办理相关手续 业主、非业主使用违反律、规及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住宅改变经营性用房业主、非业主使用住宅改变经营性用房除遵守律、规及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外应首先经利害关系业主书面同意并依办理相关手续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列行:()车库用于居住、产经营;(二)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十二平米租住宅;(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私搭乱建;(四)侵占绿、毁坏绿化;(五)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毒害物质或者发超标准噪声振;(六)擅自摆摊设点序停放车辆;(七)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树木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八)消防通道设置路障损坏或者挪用消防设施;(九)违反律、规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规定饲养物;(十)律、规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其行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反前款规定行应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拒改应及告知业主委员关行政管理部门 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进行物业装饰装修应遵守律、规遵守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律、规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规定装饰装修行应劝阻、制止并及报告关行政管理部门依处理 业主转让物业应按照合同约定交清物业服务费用其共部享共共同管理权利义务并转让业主转让或者租物业应临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内容告知受让或者承租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起十五内物业转让或者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物业服务企业承租应遵守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 房屋报修责任按照列规定划:()业主专部由业主自行报修;毗连部位由相邻业主共同报修(二)单幢房屋整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报修、更新、改造由该幢房屋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三)单幢房屋两或者两单元单元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报修、更新、改造由单元内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涉及两或者两单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报修、更新、改造由两或者两单元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四)单幢房屋屋顶报修由屋顶庇护范围业主按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五)单幢房屋屋顶(包括屋面周边围护)各层共用由屋顶庇护范围各层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若干层(户)使用由使用层(户)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六)住宅区内共用设施设备报修、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按照拥专部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属于损坏由损坏者负责修复;造损失应赔偿 建设单位应按照家规定保修期限保修范围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业主、业主(代表)、业主委员其负维护责任物业应按照关规定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及住宅养护标准定期报修养护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定期报修养护物业现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合权益责任应及报修养护;责任履行报修养护义务经业主委员同意或者按照临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由物业服务企业报修养护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费用由责任承担业主、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报修养护关业主非业主使用应予配合 物业管理实行专项报修资金制度业主应按照规定交纳专项报修资金专项报修资金属业主所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报修更新、改造挪作用业主凭本效身份证件查询专项报修资金缴存、使用及账面余额情况专项报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办由市民政府另行制定图" class="ikqb_img_alink">
 
网站首页 | 我要接维修单 | 服务项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家电维修联盟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鄂ICP备2022007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