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租户租住市区一酒店式公寓,谁料2013年12月份竟用了374吨水?经查,原来该酒店热水器漏水,致水表“狂奔”。因签合同时不严密,三家租户被迫为此买单。19日,其中一租户小张与未婚妻搬出该公寓,二人入住仅四个月,被强扣了700元水费。
市民小张与未婚妻因购置的婚房尚未交付,2013年9月,二人租住了市区一处酒店式公寓。双方谈好后签下合同,约定租金900元/月,押一付三,水费50元,电费每月若干等。
因考虑得不严密,小张和出租方仅在一张出租协议上签下名字。后该份合同由出租方留存,小张手中的合同并没有双方签字。
因是旅游淡季,除国庆节期间,该酒店仅有小张及另外两户租户入住。12月初,小张配合该酒店调整到4楼顶楼房间,之后发现洗手间热水器上有滴答声。小张怀疑是安置在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坏了可能导致漏水,随后马上将该事通知给酒店方。但酒店方对此并未理会。
1月初,水务集团工作人员在查抄该酒店水表时,发现12月份该酒店竟用掉了374吨水,该数值是该酒店平常月值的两三倍。“漏水了!”工作人员迅速判断,马上将该处水阀关闭,通知该酒店检查用水设备。
经查,确定该酒店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水管有破损处,导致12月份水表“狂奔”。
酒店出租方之后收到水务集团催缴水费的单据,2013年第四季度三月水费共计2100多元尚未缴清。酒店方通知小张等三家租户,要求他们共同分担这2100元水费,每家700元。小张对此表示不服,并于19日和该酒店一经理不断理论,但后者仍坚持要小张等三家分摊水费。小张一怒之下搬出该处,酒店方仅将900元押金还回200元。
20日,记者就此事致电水务集团具体负责该酒店业务的张经理了解情况。张经理详细介绍了事发经过及各月水表数值,与小张之前向记者陈述的无异。该酒店具体负责经理对合同上约定的每月50元水费予以否认,他坚持称已和租户们达成协议,不再接受记者采访。
来源:胶东在线